標準編制目的和意義:
建筑能耗及碳排放計算是支撐建筑低碳減碳的基礎性工作,國家強制性規范《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也明確要求項目應進行碳排放計算。對于商場建筑,空間功能多樣、人員密度大、能耗強度高、碳排放量大,其暖通空調、照明及展示、電梯、餐廚炊事等各設備運行方式及能耗都有商場建筑固有特征。因此商場建筑的能耗及碳排放計算應基于自身建筑及用能系統特點分類統計核算。
本標準將針對商場建筑的用能使用特點及用能系統分類特征,對其能耗及碳排放計算要求、計算方式及過程作出規定,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強,具有廣泛的實際應用價值,可為國內商場建筑的能耗及碳排放計算工作提供可靠的技術依據和統一標準,填補國內空白,對規范商場建筑的能耗及碳排放計算,推動商場建筑低碳節能運行具有重要的意義。